本报讯(记者 大秋 通讯员 陈婧)苏州垃圾分类的情况如何,老百姓是怎么看待垃圾分类的?为了解当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日前,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赴高新区狮山横塘街道横山社区、枫桥街道马浜社区开展调研。对于长久以来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痛点、难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建言献策,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期盼。
“有些居民嫌垃圾分类麻烦,除了教育引导,我们没有其他办法。”这是调研中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说得很多的一句话。苏州市于2010年开始实行“大分流、细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2019年6月27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调研中,基层工作者期盼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依法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设定相应罚则,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从法制层面让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同时,调研发现,垃圾分类虽然宣传多年,但很多居民对“为什么要分、如何去分”还是一知半解。特别是苏州的邻居城市上海正在轰轰烈烈进行垃圾分类,不少市民发现碰到了垃圾分类的困境:某一样垃圾在上海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可在苏州又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每个城市标准似乎并不统一。调研也发现,当前社会人口流动性大,分类标准不完全一致给居民垃圾分类增加了难度。
垃圾分类是为了更好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因此,调研中不少老百姓也建议,是否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尝试从处理“倒推”分类,结合现有的卫生填埋、高温堆肥、焚烧等垃圾处理方式、各地区垃圾处理技术,积极探索更适合垃圾处理的分类标准。
垃圾分类如何监管?传统小区基本每栋单元楼都会摆放垃圾桶供居民全天使用,这样的设置给垃圾分类监管带来较大难度。每处垃圾桶都配备工作人员,无论从人力、财力上考虑都不现实,因此建议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根据各社区或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的体量、居民空闲时间等客观情况因地制宜,规定只能在相应的时间、固定的地点投放垃圾,其他时间垃圾房、垃圾桶都不能使用,降低监管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