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中秋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何先生的家属将印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为民办实事 人民的好法官”的两面锦旗送给吴中法院道交巡回审判庭承办法官,并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法官手里。
2016年8月,陈某驾驶三轮电动车由东向西在吴中区东方大道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未注意安全,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何先生乘坐的由其儿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何先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先生儿子承担次要责任,何先生无责。何先生受伤后至医院救治,花费了一万六千余元医药费,陈某与何先生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条件不好,陈某垫付部分医药费后就不再垫钱,何先生只能负债治伤。其伤情经治疗后好转,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何先生只能诉至吴中法院。
陈某称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赔偿,不愿赔钱。而何先生急于拿钱还治伤的借款。法官考虑到双方的难处后,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赔偿何先生损失9万元。调解后,陈某自愿将赔款悉数及时支付给了何先生,解决了何先生的燃眉之急。何先生说道:“道交庭的法官专业认真,敬业正直,对当事人非常负责任,耐心解释能让其听得懂、弄得明,现已拿到了赔偿款,事情圆满解决,内心感受到十分温暖,给法官的工作精神点赞!”
鲜红的锦旗和真挚的感谢信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吴中法院每一位法官都将秉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徐红梅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