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懂事多了,他不仅完成了学业,最近还找到了工作,第一笔工资还给我买了双鞋。”这是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最近一次跟踪回访时,小郭母亲的反馈。当事人小郭因参与盗窃被移交检察机关,考虑到小郭是名未成年的在校学生,检察官们通过调查走访,本着感化教育的目的,给了这名迷途少年一次改正的机会,对小郭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盛敏接手小郭案件之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盛敏了解到小郭在校表现良好,因交友不慎,受人怂恿误入歧途。案发后,小郭积极认罪悔罪化解了与被害人的矛盾,符合帮教条件。针对小郭的情况,从教育、挽救的目的出发,经讨论和汇报,检察院对小郭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六个月。
在考察期内,检察机关要做大量的帮教工作,这不仅需要检察官的担当更要帮出成效。盛敏查阅了相关规定,认真研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相关要求,经过多轮研讨,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积分考评机制实施细则》。检察官积极探索积分考评,让帮教条件和效果直观化,让“附条件”变成“硬杠杠”。
针对该案,盛敏给小郭设定了五条“硬杠杠”: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开所居住市,要报经检察机关批准;二是每月向检察官报到1次、接受检察官谈话1次;三是每月参加公益活动1次;四是每月提交思想汇报1份;五是每月检察官与小郭父母谈话1次。慢慢地,检察官发现小郭变得懂事了。
为了真正感化小郭,让他真诚悔罪,回归社会,光有积分考评还不够,帮教还需要用心、用情。为此,盛敏开展了“四个一”帮教:上好一堂法治教育课,通过大量案例,告诉小郭犯罪的危害,让他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事坚决不能做;组织一场亲子教育,督促小郭父母认识到正确、全面履行监护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排一次心理疏导,针对小郭在案发后严重自卑甚至自暴自弃的心态,心理咨询师对其心理矫正,让他正确面对犯罪,勇于改过自新;开展一次司法救助,考察期间小郭父亲去世,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盛敏为小郭申请了司法救助,帮助他完成学业,体现了司法关怀和温情,从内心真正感化小郭。
考察期满,小郭考评积分超过90分,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对小郭作出不起诉决定。(记者 赵晨民)(本文感谢张家港检察院王永虎 陈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