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北部沙尘天气影响,长三角地区PM10浓度持续偏高,空气质量较差。记者刚刚由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监测中心、气象台预测,近期全省将遭遇空气污染过程,将达到中度-重度污染水平,达到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条件。苏州将自10月31日8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据悉,这也是今年下半年苏州首个重污染天气预警。
什么是浮尘天气?所谓 “浮尘”就是,由于远处或本地产生沙尘暴或扬沙后,尘沙等细粒浮游空中而形成,水平能见度小于 10 公里,一般出现在冷空气过境前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这波浮尘天里,人的眼、鼻、喉、皮肤等直接接触部位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主要表现为流鼻涕、流泪、咳嗽等症状,严重的还可能导致皮肤炎症。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体质较弱的慢性气管炎患者以及老人、小孩尤其需要注意防护。
今天(10月30日)下午,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过程的通知”,要求各地重点强化落实以下措施:
1、各地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全部按照黄色以上(减排比例不低于30%)实施强化减排。
2、除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抢险作业等施工工程外,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3、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道路洒水抑尘强度和频次,减少道路扬尘。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4、11月1日夜间至2日、11月4日至6日,一旦区域条件符合,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要组织工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