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时受到人身损害,当事人朱先生前不久因为后续的补偿问题遇到了困难。像朱先生这样的见义勇为者,现在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权。日前,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成功受理了全市首例见义勇为者的法律援助申请。
“您的情况核实无误,我们将受理您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援助申请。”日前,市民朱先生向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递交法律援助申请书。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初步审核,当场受理了他的援助申请。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朱先生从事装修工作时,为拉住失足从四楼跌下的同事,不幸摔伤,构成十级伤残。经当地派出所调查及太仓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认定,朱先生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伤愈后,朱先生与相关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于是朱先生向太仓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中心认定朱先生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接下来,法律援助中心将为朱先生指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
“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法律援助,伸张正义。法律援助是一项扶贫助弱的公益事业,也是体现政府责任的民心工程。”苏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侃介绍,瞄准高质量发展,苏州法律援助加强了惠民利民制度设计和倾力实践,使更多困难群众沐浴法律阳光,帮助他们走出生活阴霾。
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苏州法律援助率先进入更多新领域;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援助门槛一降再降……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数量达12235件,位列江苏前列。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生需求导向,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动受援人群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大法律援助惠民力度。同时,致力于加大法律援助供给,特别是“法润江苏·2018春风行动”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军营等专项活动的开展,使得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获得感不断增强。围绕让群众“想得起”“找得到”“用得上”的法律援助目标,全市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线上+线下”“中心+站点”立体式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