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叫苦,专家称应变通
澎湃新闻采访的部分中小企业老板认为,疫情已经给企业带来了重大影响,而延迟复工等措施更是雪上加霜。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事务部律师任孝认为,“企业确实有点压力,不过可以变通处理,比如轮岗轮休或者申请特殊工时制度,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对于部分在家加班的,实行计件特殊时间段计时计算工资,以控制用工时间和减少人力资源成本。但是目前是绝不能影响或减少劳动者收入的,如果让他们没有收入了,那必然会使得很多人不得不出来打工、找工作了。”
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在人社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告诉澎湃新闻,对于依法停工的企业,目前各地的延迟复工期都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包括各地政策规定的那些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以及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员工在家灵活办公的其他企业,劳动者在2月3日-2月7日工作属于正常工作,企业无需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在2月8日-9日工作则属于公休日加班,企业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具体数额为工资的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