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老师介绍,罗东来一到学校,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还被选为班上的心理委员,“他是我们学校的骄傲!”
舍己救人
当地拟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据了解,3月12日当晚,剑阁县政法委相关人员就赶到了救援现场,并协同剑阁县公安局对事件进行调查,第二天,剑阁县领导对遇难者父母进行了慰问。
14日晚,据剑阁县政法委消息,经调查核实和剑阁县见义勇为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剑阁县政府同意,拟对何鑫、罗东来等5人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在《关于授予何鑫、罗东来等5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公示中》写到:2020年3月12日晚10点30分许,何鑫、罗东来、王一帆、杨珂焓、罗清扬五位在读大学生在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清江河边散步时,听到河里有人掉水呼叫“救命”,五人随即冲到河边,手拉手排成人梯,对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施救。其中何鑫、罗东来主动站到了接近水面最危险的河堤斜坡处,在施救过程中二人掉入水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何鑫、罗东来在本身不识水性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舍已救人的光荣事迹,在广大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是社会正能量的典型代表,这种精神应予弘扬。
干部群众如对主要事实或对授予荣誉称号有不同意见,请于15个工作日内(2020年3月14日至3月29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