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经路口时,如不提前减速、互相礼让,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前不久,就有一位驾驶人因为在转弯时疏于观察,未礼让直行车道先行,与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
2020年02月19日7时许,瞿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昆山市周市镇华杨路与迎宾路十字路口左转时与梅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一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据驾驶人瞿某陈述:当其行驶到事发路口时,正与乘车人聊天,疏于对前发路口观察,左转后才发现前方有直行电动车,制动不及时导致造成事故。经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故处理民警现场调查后认定:瞿某驾驶机动车左转过程中未让梅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先行,造成两车受损,人员轻微受伤,瞿某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交叉路口车辆,行人汇集,交通情况复杂,车辆、行人在通过路口时,要做到减速慢行,留意观察,遵守通行规定,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管俊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