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学生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有工资记录,怀疑个人信息泄露,遭一些企业冒用。对此,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发布两条声明,进行回应。
声明表示,陕西省教育厅对有关情况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与学校一起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核查。经初步查明,截至4月21日17时,学校大一到大四年级共有614名学生个人纳税记录异常,涉及83家企业。
其中,涉及3人以上的企业22家,可能存在冒用信息、虚发工资的情形。以上涉事企业均非学校学生就业单位,不存在学生“被就业”的问题。
目前,学校已就学生信息泄露情况以及涉事企业向学生虚发工资等问题,向辖区公安、税务部门报案,公安和税务部门已介入调查。部分企业已主动澄清事实,并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发送道歉声明,大多数学生“被发工资”情形已经撤销。
多所高校学生名下出现工资记录
除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外,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等多所高校的多名学生均出现此类情况。
四川交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学生陈浩,全班30余人均查询到成都某家公司的工资记录。
4月22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也就相关情况发布说明,称已向永川区公安局萱花路派出所报案,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个人所得税”APP软件上开展申诉。目前,暂未发现有教职员工泄露学生信息的情况。
冒用大学生信息公司或涉偷税漏税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刚解释,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父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申报子女教育、子女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大学生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作为企业员工,意味着其已经就业,不再处于学历教育状态,父母再去申报教育经费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法申报的结果。”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汪昊表示,如大学生发现在未任职单位的工资薪金,可能存在企业以大学生实习等名义,通过虚假列支报酬偷税的违法行为。“企业在虚列大学生报酬时,需要大学生的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因此也存在着信息泄露的问题。”
李刚介绍,获取大学生个人信息后,“一种是把大学生伪装成公司员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做账时,雇用子虚乌有的人虚假发放工薪,企业的应税所得减少,就可以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一种是用大学生分摊高管的高额工资薪金,降低高管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李刚说,因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工薪越高适用的税率就越高,把高额工薪分摊到多个个人头上,相应的适用税率就会降低,自然就可以少缴税了。
李刚称,如查实上述问题,就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第63条,属于偷税行为,如果少缴税款金额过高,就涉嫌构成《刑法》第201条的逃税罪,金额超过5万就可以立案。
此外,汪昊呼吁,应通过宣传鼓励民众关注个人所得税APP信息,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和举报异常信息,以打击税收非法行为,建设诚信纳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