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你一遍,你以后在没有驾驶证的状态下还会开车吗?”“不会,碰都不会碰!”这是当事人朱某在南京交警二大队询问室对民警的承诺。他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查获。然而,这已是朱某第三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二大队查获。
前不久深夜时分,交警二大队在中山东路开展晚间整治,当事人朱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被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在现场,朱某称自己是当天上午10点多喝的酒,感觉自己喝的不多且已经休息了十几个小时,应该没事就开车上路了。
民警要求朱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他自称证件都在家忘带了。民警继续追问他驾驶证发证机关,朱某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接着又向民警表示,驾驶证之前被吊销了。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比对,发现朱某不仅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这已经是他继2018年4月及2018年8月后,第三次因无证驾驶被查获。
7月16日,朱某来到交警二大队办案中心,这次他面临的是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