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死刑 ”的报道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麻继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死刑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侦破细节
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学生林某的案件。2020年2月23日,南京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麻某钢(男,54岁,原籍江苏沛县,南京某公司驾驶员)抓获。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称该校学生林某于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24日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死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