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女士说孩子很单纯,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最可恨的是小卖部的老板还认识他们两口子,知道孩子是她的。还对孩子说在外面买了东西不敢拿回家,可以寄放在她那里。庄女士的女儿也说在外面买的笔和玩具,确实放在了小卖部。在庄女士看来就是小卖部老板怂恿孩子大量花钱。
之后,庄女士一行人来到了这家小卖部,庄女士的情绪很激动,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坑孩子,做生意也不是这样做的,而且还是认识的人,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说一声,你是想钱想疯了,你店里有哪样东西能值四五万。这个时候,小卖部老板说想要解决问题就别吵吵,给我闭嘴,把你女儿给我喊过来。看到老板这样豪横,双方又吵了起来。
好不容易双方的情绪稳定了下来,这个时候小卖部老板说从夏天开始,她卖的东西特别多,庄女士的孩子往她手机上转钱,确实有这样的事,她不否认,你们自己这样教育孩子,现在又来找我,还说我认识你们,我凭什么要认识你们。至于扫钱的二维码,老板说都是孩子自己拿走的,拿回家用手机扫的。
之后,老板又说孩子把扫钱到二维码,然后再来找她换现金,去给同学过生日,还说每次扫钱的时候都是经过妈妈同意的,不过她没有见过孩子的妈妈。这样说就有意思了,没见过孩子的妈妈,经过孩子妈妈的同意,妈妈不给孩子现金,然后孩子来找你换,这前后不矛盾吗?
小卖部老板说每次进货回来一大包东西,庄女士的女儿不是一样买一个,而是全部都买走。作为一个孩子,一次性花几千块钱买一大包的东西,看着就不正常,作为老板,不是什么钱都挣的,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在店里刷了这么多钱,也不可能是完全消费了,这钱到底去哪儿了,究竟还剩下多少?
老板表示还剩下一千八百多块钱,而且还放进了孩子存钱罐里面,而且每次孩子来店里拿钱消费的时候,都会拿一个本子记着,记好之后还会让孩子看看对不对。不过现在记账的本子已经没有了。我们知道对于未成年人有大额消费的时候,商家没有拒绝并且频繁地让对方多次大额消费,已经触犯了法律。
随后,庄女士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小卖部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表示孩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但是你是具有这样的责任的,不能什么钱都挣,必须返还没有消费的钱,如果对孩子有相应的欺诈以及其他的行为,会触犯刑法规定的诈骗犯罪。
最终,小卖部老板说小孩子刷了这么钱,她确实做得不对,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最后经过核算,退还庄女士三万五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