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被“双开”。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去年6月14日邓恢林被官宣落马,此前2天,他还出席了公开活动。
本次“双开”通报指出,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包括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等等。
邓恢林 资料图
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18年1月获任重庆市副市长。
2020年6月14日下午,邓恢林被官宣落马。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重庆市政府官网显示,邓恢林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其被查前两天:去年6月12日,他列席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并召开重庆市人大有关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恢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