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物业管理方有责任吗?昨天(3月15日),苏州浒墅关经开区一物业公司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因“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未能如期整改到位而“吃”到5000元罚单。这也是浒墅关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年开出的首张针对单位的“垃分”处罚单。
今年以来,浒墅关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专班人员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白+黑”对辖区58个小区“三定一督”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覆盖式检查,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条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辖区“垃分”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在上周检查中发现,浒墅关水语金城花园小区持续几日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不达标,清洁屋的垃圾桶内存在混投混放、分类投放不准确、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执法人员在指出问题后,对物业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然而该物业管理部门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以人手不够,居民素质不高等理由敷衍整改,导致在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上述问题仍旧存在。
对此,执法人员在进一步约谈该物业相关负责人,提出相关建议措施的基础上,对该物业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限期到浒墅关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进一步处理。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为推动浒墅关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向好发展,自去年6月《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浒墅关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深入查找生活垃圾分类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一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调动社区、物业、业委会“三驾马车”协同配合作用,积极提升居民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让垃圾分类从口号变成习惯。另一方面,坚持线上与线下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问题曝光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积极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植人心。在此基础上,强化执法保障,加大巡查督办力度,多措并举助力“新时尚”迈向“新习惯”。(苏报融媒记者 周建越 刘晓平 通讯员 董华 刘凯华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