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功能品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住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1年,江苏省徐州市计划整治老旧小区55个(含片区、单体楼),涉及建筑面积185.68万平方米、603栋房屋、21490户,预计投资约6.98亿元。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分三种类型
徐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种类型。基础类主要是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分别为供电、供水、排水、供暖、燃气、通信、垃圾分类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则是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第三类是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十个方面
拆除违法建设。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各地统一组织实施拆除。对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拆除。
更新维修消防设施。在综合整治工作中,要完善小区消防标识标志,打通消防车通道;有条件的小区要增建消防栓和消防设施,无条件的小区可在主要出入口增建微型消防站,利于扑灭初期火灾。
强化适老化改造。根据小区实际,对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以及单元出入口实施无障碍改造,力争实现无障碍化改造全覆盖,并结合场地实际,增设适应老年人需求的休息座椅、阅报栏、健身器材等休闲服务设施。
增设更新电梯。制定电梯加装规划,加大电梯加装宣传,按照安全运行标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改善环境卫生。清理乱堆乱放,增加绿化景观,提高林荫化率,实施管线入地或整理架空管线;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升小区整体环境。改造完成后,小区实现无违建、无乱堆乱放现象,全部管线得到序化,内部标识清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容器、标识设置全覆盖。
完善停车设施。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增加机动车停车位,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完善停车标识;增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开放式车棚,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规范停车和行车秩序。
打造安全环境。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鼓励安装自动识别系统道闸;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增设小区各单元门禁系统,完善照明和小区监控系统,使用高清探头,实现小区无监控死角,并打通应急通道。
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小区便民服务和文教体卫设施,打造5分钟便民服务圈和15分钟社区服务圈。支持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在征得居民同意且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统筹利用公有住房、闲置厂房和锅炉房等存量房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对在小区内及周边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低效零星碎片化土地,以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的土地上,进行新建、改扩建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详细规划、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增设服务设施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积极予以办理。配套建设在小区红线内外的不动产,其所有产权及使用权限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修补破损道路。对有条件的道路进行透水化处理,改造完成后,实现小区所有道路平整无破损。根据实际情况,改造或完善小区上下水、供气、强弱电等管网设施,凡进行路面改造更新的小区必须进行雨污分流和管线入地改造。
加固修缮房屋。清理老旧小区危房,对有需要的房屋进行防水处理、建筑加固、房屋墙面出新、房屋楼道修缮,改造完成后,小区所有危房得到安全加固。
居民意见应达到90%以上
徐州市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特别强调要征求居民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印宣传手册,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和采取致群众一封信、召开居民议事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整治政策,切实做到宣传到户、解释到位,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自下而上、以需定项原则,在确定整治项目前广泛征求老旧小区居民的意愿,征求居民意见的覆盖率原则上应达到90%以上,力求让居民认可、让居民满意;同时,征求居民是否同意引进物业公司、是否同意收取物业费等意见,为实施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规划设计施行“一区一案”
对于百姓关心的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徐州市也给予了明确要求。从设计招标开始从严,要求整治项目立项后要迅速开展规划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规划设计要施行“一区一案”,既要专家评审,确保方案符合实际、彰显特色,也要征求办事处、社区及群众意见,争取多方参与、体现民意;既要解决共性问题,也要因地制宜解决个性问题。方案设计要明确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提出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的要求,避免交叉重复。施工图设计要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深度应能满足编制预算、施工招标、加工安装、竣工验收等要求。要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选择信誉高、实力强和管理经验丰富的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确保公开、透明、公正。
徐州市要求各地要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提升施工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保障工程顺利进行;要强化工程验收组织管理,严格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完成后,及时按照《江苏省宜居住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向市整治办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评价结果、满意度调查情况,并申请市级验收考核。
达标后部分小区可获补贴
徐州市要求各地把整治工作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步推进,根据小区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物业管理模式,老旧小区整治后要普遍开展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修、基本保安的“四基本”物业服务,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单元、物业管理单元和社会治理网格单元的“三网融合”。推行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机制,促进改造后的小区后续维护更新步入良性轨道。要通过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现小区可封闭管理,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并推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单元深度融合,使物业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对于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整治完成的老旧小区,由徐州市住建局牵头负责考核,达标后给予每个小区每年补贴4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各2万元),连续补贴3年。其他地方可自行制定和实施政府补贴政策。
徐州市还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注重试点先行、典型引路,认真总结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经验,严格把握项目实施时间要求,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积极争创一批“江苏省美丽宜居示范居住区”。
对建设方实行红黄牌制度
徐州市对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行目标责任制,结合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改造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徐州市整治办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红黄牌制度,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跟踪整治进展,定期督促检查,通报完成情况。对按时完成和提前及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对资金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预警亮牌,并按照有关规定约谈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下个月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计划,徐州市将从4月起进入老旧小区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在集中整治阶段,加强施工过程管控,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基本完成年度整治目标任务,力争10月底前完工率达到100%。徐州市整治办将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的按照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属“三供一业”整治的小区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11月份,徐州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共同验收评审,合格后上报市整治办,由市整治办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