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统计,“十三五”时期,苏州市各级累计投入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资金达1.68亿元,惠及受灾家庭5.1万余户,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障民生实现新提升。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苏州在实现民生综合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常住人口灾害救助机制,推进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户籍人口向非户籍常住人口拓展。苏州市已实现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大市范围全覆盖。
为提高救助受灾群众效率,全市在基层乡镇(街道)推进设立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服务点,举办防灾防损培训和讲座,为群众提供服务。一旦发生灾害,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员会将协助保险机构迅速开展灾情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救助、救治、补贴等及时落实到位。
在开展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中,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保险企业的监管职责,强化对民生保险工作过程和成效的监督和评估。一旦发现有违约情况,除通报批评外,还会有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取消下一年度项目采购资格等处罚措施,以此督促、约束保险企业严格依照相关政策制度开展保险工作。
据统计,2020年度全市各级投入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资金2659万元,并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确保费率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