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这个撞我车的人啊!刚才还恳求我私了解决,哪知一转眼就溜了,实在是太过分了。”近日,吴江汾湖市民顾先生气愤地向交警吐槽。
前不久,市民顾先生驾驶车辆在318国道常嘉高速出口红绿灯处被后车追尾。在下车确认车损情况后,顾先生打算报警,哪知对方却恳求私了,顾先生一时心软便答应了,为了不影响交通,便打算将车停到路边再具体协商。令顾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上车后居然迅速加大油门驾车逃离了现场,而他也没能记清对方的车牌号。
吴江汾湖中队交警根据顾先生的描述查看了当时的路面监控,很快便找到了肇事者王某,在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原来,事发时正下着雨,光线很暗,自作聪明的王某认为监控无法拍清自己的车牌,而且车损也不严重,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逃离了现场。交警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分别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警方提示:驾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些磕磕碰碰,在遇到事故后,驾驶人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保留现场等待处理,任何试图逃避责任的行为到最后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苏报融媒记者 王英 通讯员 吴汾宣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