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部门消息,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1568元/月提高到1643元/月,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仍为2020元/月。本次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调整,仅苏州市区范围就将惠及失业人员逾9000人次,增发失业金63万元。
从2011年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已实现“十二连涨”,涨幅达到了280%,有力保障了失业参保人员失业期间的生活。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目前,苏州市区失业保险已实现“掌上办”“线上办”,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苏州市区失业人员,可登录“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