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周市中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远处一辆小轿车在机动车辅道内逆向行驶过来,执勤民警随即将该车辆拦停,并上前询问情况,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驾驶人张某也承认自己喝了酒。于是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驾驶人张某告诉民警,当天晚上在公司喝了点酒,本来打算就睡在公司,然后妻子打电话过来。因为妻子第二天要回老家,想在回老家前让他再陪陪她,于是张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回家,由于公司门前有条辅道,张某试图逆向开出来可以节省时间,没想到被正好在路口执勤的民警查获。
最终,张某因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因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拒绝酒后驾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