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发布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重点针对消除劣V类水体、河湖“四清”整治等工作发起动员,确保港城幸福河湖建设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完成。
根据总河长令要求,张家港市将持续开展以清违、清污、清障、清洁为重点的“四清”整治攻坚行动,到2023年底,基本消除河湖存量问题,全面建成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开展消除劣Ⅴ类水体工作,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水体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V类标准,到2024年6月底,张家港市域内河道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到2025年,建成400条“水安河畅、水清岸绿、水秀景丽、人文之美”的生态美丽河湖。
张家港因水而起、因水而兴,境内共有大小河流7000多条,长江岸线达80.4公里。近年来,张家港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4万余次,一批河湖管治重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目前,港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70.6%提升至100%。
下一步,张家港市各镇(区、街道)将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定期对较大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各级河长湖长带着问题巡河,聚焦重点难点,牵头推动涉河问题解决;研究制定河湖治理配套保障措施,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苏报融媒记者 杨溢 陈梦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