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中区越溪街道“331”机制办开展大排查行动,联合派出所、社区积极宣传普及8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居民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今年以来,吴中区越溪街道对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问题开展了多次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发现仍存在较多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经排查,佐邻越溪购物中心商业区一层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誉蓝湾名邸小区通往地下室通道上停放电动自行车、越湖花园小区一层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锦和加州小区商业区楼梯口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吴越新天地广场西侧公寓楼一楼疏散通道被电动自行车占用、简之韵花园一层楼梯间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以上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规定,分别给予相关物业5000元、15000元罚款。
越溪街道“331”机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无视公共安全而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陋习,必须给其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开出电动自行车违停罚单,旨在利用公共罚单的高关注度,结合案例做好相关普法工作,为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可能燃爆引发的安全事故奠定坚实法治基础,确保公共安全。(苏报融媒记者 陆宇其 通讯员 吴越宣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