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专稿 文、视频/赵晨熹】
“我志愿成为人民监督员,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9月27日下午,苏州市司法局举办第五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仪式现场宣读了任命文件,来自社会各界的79名新任人民监督员接受聘任证书、进行集体宣誓,正式上岗履职。
苏州广电总台看苏州一槌工作室的主理人赵海云(左一),也被聘为第五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落实宪法关于国家一切机关必须接受人民监督这一原则的制度设计。”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云开说,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是推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渠道,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看苏州记者了解到,人民监督员是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的人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11种情形中包括超期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等。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第五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79人,来自社会各界,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体现了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
其中60人为新任,19人为上届留任,今后5年,他们将对苏州市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在上一届任职期间,我曾参与过酒驾案件、安全生产案件的监督,这使得我对一些法律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顾三男,是19名留任的人民监督员之一,他表示有了之前的监督经验,在接下来的任期中,要更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倾听社情民意,多关注和群众利益相关的案件,让司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过去的5年里,通过广大人民监督员的不懈努力,人民监督员监督基层检察机关各类检察办案活动共231次554人次。”倪云开说,未来5年将继续和市检察院加强协作,共同为人民监督员开展人民监督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创造出更多的人民监督的“苏州经验”,提升司法民主化,进一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
据了解,第五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结束后,79名人民监督员将接受为期3天的初任培训,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