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100-500元本金,刷流水拿返现,十分钟见收益,随结随走”“兼职刷单,动动手指,月入过万不是梦”……这样的广告在互联网上并不少见。“高佣金”“高回报”背后不仅隐藏着诈骗陷阱,还有可能直接触及法律高压线,令人身陷囹圄。今天(9月14日)上午,苏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以案说法,揭秘“刷单”背后的黑灰产业链。
一起普通“兼职刷单”诈骗 牵出幕后“收赃”犯罪团伙
今年5月底,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娄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徐女士报警,称参与网络刷单,损失近4.7万元。
原来,5月29日,徐女士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正在招聘“刷单”兼职。徐女士正巧想赚些零花钱,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添加对方为QQ好友,在对方指导下开始尝试刷单。起初徐女士也担心转了账对方会跑路,但在“官方平台”“正规网购”“专业售后”等话术忽悠下,她第一单就转账了18988元。第二单价值更高,转账金额49979元。徐女士有点害怕,打了退堂鼓,申请全额退款。对方当即退回了18988元。这下,徐女士疑心全消,按照对方要求刷了第二单。但这一次,徐女士仅仅争取到3000元退款,再也无法联系上对方了。徐女士意识到被骗,慌忙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警方从涉案资金流向入手,排摸出了接收徐女士转账的多个银行账户及其持有人,锁定了位于福建的方某、周某、谢某等七名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方某等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十分频繁,极有可能是专门为诈骗团伙“收赃”的。经粗略统计,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125万元。
6月中旬,警方前往福建组织抓捕。方某等七人被成功抓获。在审查中,方某等人的神秘“上家”岳某浮出水面,民警成功在其住所将其抓获。至此,该犯罪团伙成员全部归案,8名嫌疑人一并被押解回苏。
经审查,岳某勾结境外犯罪团伙,专门负责把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的“黑钱”分流至多个账户转手套现,再以虚拟货币跨境兑换的方式转回境外犯罪团伙,从中赚取佣金。岳某不想自身暴露,便拉拢“茶友”下水,朋友之间再互相介绍,最终拉起了方某、周某、谢某等七人组成的小团伙。
岳某深居幕后,把收到的“赃款”分转至七人账户,再安排七人分头从柜面或ATM机取现,交还给他来兑换虚拟货币,所得“佣金”由岳某依据所谓的“贡献程度”进行二次分配。岳某等人深知所收钱款涉嫌违法犯罪,但在利益面前却不收手,最终沦落成为违法犯罪帮凶。
目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岳某已被依法逮捕,方某等另七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五毛党”自己当老板 苏州首例“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宣判
网红产品的热销,既需要超高人气,也需要好评如潮。不法分子将此视为赚钱的“好机会”,有的通过“兼职刷单”伪造销量甚至直接以此名头行骗,有的则盯着刷好评“大捞一把”。姑苏警方就侦破了苏州首例“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打掉了一个“刷好评”的犯罪团伙。
2019年4月,姑苏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一家公司在多个微信群内打出了“有偿删帖服务”的广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经进一步工作,一个以郁某、迮某、陈某为主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通过对几名嫌疑人之间信息往来的梳理,“刷好评”的犯罪脉络也逐渐清晰。民警发现,郁某、迮某分别在苏州、杭州注册了空壳网络科技公司并担任法人,声称承接“SEO优化服务”,即网络灌水刷好评进行正面推广,实则暗中收集负面评论并有偿删除。
姑苏警方先后奔赴杭州、宁波等地将嫌疑人郁某、迮某、陈某抓获,并同时查扣封存涉案手机7部、电脑4台、合同11份。警方迅速恢复了嫌疑人删除的聊天记录与电脑数据,在如山铁证面前,郁某、迮某、陈某最终认罪伏法。
经审查,郁某、迮某是表亲关系,原本就是“网络水军”,也就是俗称的“五毛党”,刷一条好评、发一条帖子,赚钱又慢又辛苦,二人渐渐萌生出“自立门户”的想法,先后成立了各自的网络公司,并拉上朋友陈某一起入伙。
迮某公司下设了一个网站,专门收集并发布金融投资等企业的负面评论。被“点名”的企业难免紧张,主动联系网站想问个明白。在沟通过程中,迮某会抛出“有偿删帖、正面刷评”的话题,对方一旦接受,迮某会立刻通知郁某。郁某顺理成章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与企业签署“SEO优化服务协议”,随后将具体工作交给陈某。陈某按照协议约定,使用技术手段删除或屏蔽负面评论,并雇佣“水军”撰写帖文“刷好评”。这样的“SEO优化服务协议”包年付费,根据协议内容价格在10万元至30余万元不等。截至被抓获,郁某、迮某、陈某已借此手段非法获利达65万余元。
今年,苏州市中级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郁某、迮某、陈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郁某、迮某名下科技公司也作出了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判决。
刷单诈骗居高不下 不是被骗就是违法
今年以来,苏州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实践,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成立“反诈专班”数据工作组等,运用大数据手段,采取预警劝阻、止付冻结等方法,竭力避免和减少群众损失。
以园区公安分局为例。自3月份百日会战以来,全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警情数量环比持续收窄,其中5月环比下降36%、6月环比下降26%。然而,兼职刷单在电信诈骗种类中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今年以来,园区电信诈骗种类中,兼职刷单占比高达22%。此外,网络购物占比18%,冒充客服占比15%,充值返现占比12%,游戏交易占比12%,网络贷款占比11%,其他占比10%。受暑期学生群体放假的影响,今年7月,园区公安分局共接报诈骗类警情同比增加12.5%,其中,刷单兼职警情同比增加15%,刷单兼职警情占总诈骗类警情的比例,从2020年同期的14%上升至18%。
综合相关警情案件,民警发现,“刷单”诈骗主要有两种套路:一种是诈骗分子利用一到两个较小额的刷单任务,赢得受害人的信任,随后逐渐加大刷单金额及数量,利用“卡单”“系统故障”或者“刷满3单之后结算”等理由,来诱使受害人继续转账、循环反复;另一种是受害人被要求安装“刷单”软件,该软件实为经过伪装的病毒程序,暗中获取受害人银行账户信息、拦截验证码短信,将受害人名下存款悄悄转走。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刷单”已经从最初的电子商务平台虚假交易延伸出更多涵义。比如,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刷好评”,通过刻意人为组织“网络水军”控制评论导向,甚至颠倒是非黑白、左右网友消费意向。类似的还有“刷榜”,即通过非常规技术手段,使App的下载量在短时间内激增,从而提高在应用商店内的榜单排名。但不论哪种“刷单”,其背后都是违法犯罪的深渊。
警方提醒,组织网络“刷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通过网络刷单发布虚假广告,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对竞争对手进行反向网络刷单,给其造成严重损失,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虚增推广量,骗取推广费用,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明知他人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系统漏洞或错误,自买自卖进行网络刷单,用以套取平台钱款,可能构成盗窃罪。
总而言之,当收到兼职刷单的信息时,无论真假都不要参与——真刷单涉嫌违法、假刷单就是诈骗、组织刷单直接触及法律高压线。一旦陷入其中,要么就成为诈骗分子的猎物,要么成为违法犯罪链条上的一环,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严重影响甚至是危害。
(苏报融媒记者 璩介力/文 照片由苏州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