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市民疫苗接种需求,我市将陆续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自2022年3月9日起,全市有序恢复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各区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接种要求
1.儿童按照“免疫规划疫苗优先、基础免疫疫苗优先、有接种时限要求疫苗优先、含麻疹成分疫苗优先”的原则,特别要优先保证母亲HBsAg阳性的婴儿乙肝疫苗延续剂次接种。具体由各预防接种单位分期分批精准预约,统筹安排。
2.各预防接种单位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和服务时段,引导错时接种;减少接种和陪同人数,避免人员在预防接种门诊聚集。
3.接到门诊预约通知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成功预约时,受种者或监护人应主动如实提供受种者和陪同人员的健康信息。若有下列情形的,应主动告知门诊工作人员并暂缓接种。
①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未满28天者;
② 近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③ 近21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和管控区)者;
④ 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十大症状者。
三、受种者须知
1.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前往预防接种门诊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前,门诊须安排专人对其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申报单。如发现发热、咳嗽等新冠十大症状者,应劝导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因隐瞒相关信息而导致发生疫情者,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接种时,每位儿童受种者仅限一名家长陪同,家长必须戴好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除预防接种需要,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3.进入接种门诊后,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与其他人员交谈,在接种完成并留观30分钟后立即离开接种门诊,减少停留时间。
4.做好个人防护。1岁以下婴幼儿不适合佩戴口罩,1岁以上儿童及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均应佩戴口罩。家长要随时关注儿童佩戴口罩的情况,是否佩戴正确,是否出现呼吸困难等不适状况。回家后,用流动水+洗手液“七步洗手”,也可以用75%酒精擦手1-3分钟。
附:苏州市预防接种单位恢复门诊服务安排
注:姑苏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开诊日期暂时以接种单位发送的短信通知或接种单位在“苏州预防接种”微信公众号开放的预约号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