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苏州专稿 记者/毛文良】
近日,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涵盖了2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情形,这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发布的免罚清单。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往按照相关规定,要处3万元以下罚款,这次被列入轻微违法行为清单后,不予罚款,以批评教育改正为主。”近日,由吴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发布,旨在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有关部署,共同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金超介绍,青吴嘉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调研各地免罚规定、对比梳理相关事项的不同做法和适用范围,确定了25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内容涉及登记注册、广告、食品等多个领域违法行为。
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符合指导意见附件所列情形,同时符合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不再予以行政处罚。“市场主体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期内又再一次违法的,就不再免于处罚了。”金超介绍。
据了解,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出台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跨区域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执法规则、统一免罚标准,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为了共同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一体化实践,下一步,吴江市场监管还将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深化互通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联动响应机制,探索建立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结果互认等等,同时,不定期地开展相关典型案例研究讨论,开展三地相关执法案卷的互评互查。”金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