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扬州市仪征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
12月10日18时15分许,曹某某驾驶一辆临时号牌(有效期内)的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沿仪征市工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沙巷路段,与正由西向东行过斑马线的一行人发生碰撞,经医院初步诊断伤者为头部外伤,多发性肋骨骨折,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伤者、事故勘查、现场控制肇事驾驶人,并抽取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仪征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斑马线就是生命线,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不礼让斑马线易引发交通事故。礼让斑马线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为案由,处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不礼让斑马线”不仅违反法律,更违反了道德。仪征公安交警将严查不礼让斑马线,司机一旦因此被查,将面临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希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