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常州市民李小姐在某大型超市购物,当时超市搞促销,宣传称“消费满100元就送5张20元的优惠券”。但李小姐购物100多元,获赠20元购物券后,发现要花完这5张券还要消费近千元。李小姐认为超市存在误导消费,于是投诉到常州市消协。
李小姐表示,按照超市的宣传,5张20元的优惠券意思就是可以换购100元的商品,想想还挺划算的,于是,李小姐在超市购买了总额超过了100元的东西,超市工作人员也像促销宣传中说的那样,给了李小姐5张面值20元的购物券。
可拿到券后,李小姐却发现了端倪。购物券上有项附加条件,每次购物需要满188元,才可以使用一张抵用券,那想花完这5张券,岂不是要消费满近千元?“谁会专门为了花这几张购物券,经常来超市花这么多钱啊,这购物券不是骗骗人的嘛。”
李小姐又找到了超市的宣传单页,发现单页上并未注明这项附加条件。李小姐觉得商家的宣传,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认为这样做很不好。为了提醒更多的消费者避免被商家误导,李小姐向消协投诉,要求商家将优惠券的使用情况,在宣传单页中注明清楚。
武进消协湖塘分局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情况进行了核实,发现商家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要求商家对此进行整改。近日,经调解,商家最终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对超市的促销活动作出了公示细则。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按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很明显超市促销活动的宣传单页上没有标示清楚细则,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不可否认,这是超市惯用的一种营销手段,许多超市都存在同样的问题,也常常有消费者抱怨此事。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再次发生,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参与超市的促销购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及各项细则规定。分析判断什么该买,什么不必要买,不要为了所谓的折扣优惠,去买一堆不必要的东西,也希望超市及其他经营者能够恪守社会公德、明码标识、诚信经营,不要做误导性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