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枣枣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门口等待案件开庭。 摄影:蔡星卓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徐枣枣(化名)表示,无论本案判决结果如何,她都会继续争取(冻卵)。
徐枣枣此前告诉界面新闻,2018年11月14日,她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支付相关费用并进行检查。12月10日,徐枣枣携带检查结果再次到该院就诊,检查结果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需要,但医院以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为由拒绝。
起诉书显示,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
徐枣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原告提供冻卵服务,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据徐枣枣介绍,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专家团队负责人及其辩护律师出席了庭审,对方表示,理解单身女性需求,但冻卵仍然存在技术风险,加上国家法律法规未放开,因此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