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认为,虽然中国立法中对单身女性生育权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模糊的规定。但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只要不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限制或禁止的部分,就是人们的自由空间。可见,在中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而且,允许单身男性冻精,另一方面禁止单身女性冻卵,涉嫌性别歧视,有违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如果有条件的女性最好还是尽量在35岁以前自然怀孕和生育。对于那些没有条件的,我们也应该尊重她们通过冻卵等其他辅助生育技术增加生育机会的权利。”文章称。
徐枣枣认为,冻卵是女性生育的“保险”或者说“后悔药”,“我想保留自己健康的卵子,保留生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