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陆珏)据苏州市医保局消息,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经开始,为2024年11月至12月。
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以下6类:苏州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在册、技校与职校的中专段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在苏州市各类高等院校中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具有苏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苏州市户籍、在本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大学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苏州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苏州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条件的非苏州市户籍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在苏州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根据缴费时间和标准,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1月至12月。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全年缴费部分。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本市户籍的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