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的成功上线推动了全流程网上办案向实体审判智能化发展,标志着山东法院智慧法院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技术+审判”实现办案智能化
近年来,山东法院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法官服务、为监管服务”原则,遵循“全流程、全节点、无纸化、实时在线”设计理念,秉持“规范化、自动化、一体化、智能化、数据化”设计目标,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自2018年开始,山东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发聪慧的“法律大脑”,先后推出了智慧法院1.0版到4.0版。其中,智慧法院1.0版秉持为人民服务,以网上立案为基础,构建一站式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从立案源头实现了诉讼材料电子化,为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打好基础,基本实现办案规范化。智慧法院2.0版秉持为人民服务和为法官服务,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基础,实现全流程实时在线网上办案,基本实现办案自动化。智慧法院3.0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法官服务、为监管服务,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强调“节点+时限”的管控模式基本实现办案一体化。此次智慧法院4.0系统的全面上线,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向实体审判智能化发展,基本实现办案智能化。
“1+3+1”助力法官打造智慧审判
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利用类案知识脑图,构建了民事类案智能审理系统, 将审判思路可视化、审判过程智能化,一键自动生成高准确率的裁判文书。核心特点概括为“1+3+1”,即1个脑图系统、3个办案模块、1套数据卷宗。
1个脑图系统即依托类案审判“事实认定要素规则库”与“法律适用说理数据库”两个数据库,构建脑图系统,打造系统的智“芯”,服务法官事实查明更准确、法律适用更统一。3个办案模块包括证据交换、智慧庭审、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打造系统的3个启动“翼”,实现全流程全环节网上办案、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1套数据卷宗是将电子文件采集贯穿网上立案、证据交换、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结案一键完成电子归档。
“服务+规范+统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着力在服务法官办案和规范审判行为方面实现创新升级,全面助力提升审判质效。
依托脑图系统,法官确保事实查明更准确、法律适用更统一。通过事实要素规则脑图,法官在查明事实过程中,系统依托类案审判“事实认定要素规则库”,建立“类案导图”,并提供事实查明的模板,保证了事实查明的准确性。通过法律说理规则脑图,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系统通过对裁判文书的广泛阅读建立“法律适用说理数据库”,以标准化说理防止文书说理“不规范”。此外,该系统还嵌入了“山东法院精准化案例规则库”,“智慧推介”相关案例裁判规则,防止裁判尺度“不统一”,保证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依托三个办案模块,服务法官全流程智慧办案。该系统以全网络异步为主的“证据交换”模块,将当事人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全部网络化、异步化,系统在证据交换后、开庭前自动生成证据交换报告,推送给各方当事人确认,确定争议焦点和庭审重点,提高审判效率。以信息共享为主的“智慧庭审”模块,实现了立案、举证、庭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数据都在庭审平台中全流程共享。庭审后,全部信息自动整合进入个案数据库,为法官作出判断和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奠定数据基础。以实时在线填充为主的“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实现了自立案起的所有审判数据均可根据诉讼进度的推进,实时生成裁判文书中对应的内容。法官可根据审理进度随时增补、删减、修改裁判文书。文书一键生成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依托结案归档自动化,强化诉讼档案数据化基础。系统通过全过程、原生性采集电子文件,实现自动整理电子卷宗,支持“一键”把电子卷宗转化为符合档案标准的电子档案。
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进程中,山东法院将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持续加大建设、应用力度,推进数据化、数字化司法,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参与社会化治理程度,努力为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段格林 郭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