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惠玉兰)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高标准创优目标;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谱写美丽中国苏州范本。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并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在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到2025年,累计建成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50项。
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上下功夫。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90%以上。到2025年,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21年基础上增加30%,靠港和水上服务区锚泊船舶岸电应用尽用。
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上下功夫。强化太湖、阳澄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试点项目进程和试点成果的运用推广,推进太湖、阳澄湖岸边生物多样性恢复和调水通道、骨干河道生态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底,重点湖泊全面达到Ⅲ类。进一步排查城市建成区黑臭和劣Ⅴ类水体,对发现的黑臭水体实行即时整治、动态消除,对新发现的劣Ⅴ类水体进行排查整治,确保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消除。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和江南水乡古镇区90%以上面积、镇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在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上下功夫。到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健全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70%以上。
在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上下功夫。开展沿江湿地生态修复,高质量建设实施张家港江海交汇第一湾、常熟铁黄沙生态岛等生态示范亮点。开展吴淞江、望虞河、太浦河等沿岸河流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建设。在太湖、长江、大运河沿岸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到2025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林木覆盖率达到20.5%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在深入打好群众环境权益保卫战上下功夫。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合理规划交通干线走向及沿线噪声敏感点布局,划定噪声防护距离,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控。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夜间达标率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
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下功夫。深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00吨/日。推进环太湖地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强化收储运利用体系建设,提升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