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苏州成为18个试点城市之一。
《通知》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苏州等18个城市。
根据相关要求,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同时,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
苏州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曹晔介绍,五家大型银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在苏州做股权投资直接的投资试点,资金体量大,就意味着有更多更加充裕的资金可以注入到苏州,更多优秀的科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都可以受惠,因为投资他们的主体会越来越多,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标杆跟示范作用,也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来聚焦苏州这么一方科创的热土。
作为经济大市和科技创新强市,苏州正着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快构建“1030”产业体系。在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的基础上,苏州先后设立了苏创工银产业创新集群基金、农金国发科创投资基金等多个合作项目,探索科创金融“苏州模式”。随着苏州入围试点城市,将更好地为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融资服务,加快科创金融发展,推动资金加速向新质生产力流动。
曹晔表示,要找项目,更多更好的项目找出来,储备好,要跟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设立更多合适投资苏州本地科创企业的基金,来给予更多的资金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