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工作,昨天(12月2日),苏州正式发布装修补贴申请有关事项。
补贴范围包括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补贴办理流程为:首先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
再由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有关信息汇总报送苏州市住建局。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住建部门将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具体操作指引将于近日发布,请大家持续关注。(记者 王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