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马俐)日前,吴中法院召开“强化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陪审制度试点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去年5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吴中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50家、江苏省5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也是苏州市唯一一家获得试点的基层法院。
新闻发言人沈歆详细介绍了吴中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举措。在人民陪审员选任阶段,吴中法院会同人大、司法局将全区28周岁以上的选民均列入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备选范围,经名额分配、第一轮随机抽选、资格审核、第二轮随机抽选、征求候选人意见、政审、第三轮随机抽选、任命等流程,吴中法院最终确定人民陪审员85人,其中企业员工56名,个体8名,机关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20名,无业人员
1名,体现出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
和“代表性”。通过岗前培训,目前新任人民陪审员已经进入实际参审阶段,该院人民陪审队伍扩展为200人。自试点以来,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929件、参与庭审7117人次。
“事实审”是吴中法院在改革试点中试行的机制之一。通过做足庭前准备、规范庭审程序、强化法律释明、明确评议流程四个方面,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开展陪审活动,加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事实的充分沟通及对证据规则的释明,确立合议时人民陪审员仅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行使表决权的原则,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此外,吴中法院还创新试行了一票提请权、听案议审等多项机制,最大限度激发陪审员积极性,发挥陪审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