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祥
昨天,市残联组织开展“阳光助残·放飞爱心”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本次残疾人专场就业招聘会共吸引10多家爱心企业参与,有50多名残疾人前来咨询登记。这也是市残联在助残月组织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之一。——本报5月17日报道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由于遗传、疾病、事故等原因,与正常人相比,残疾人在生活和工作上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些甚至丧失了劳动能力。当社会各界把目光聚焦在逐年增长的大学生毕业人数和就业前景时,一些残疾人就业却遭到有意无意的忽视。据相关调查显示,中国城镇尚有近1/3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未能就业,登记失业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明显,不同残疾类别就业也不平衡;就业质量包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工作稳定性较差;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较弱等。
实际上,从保证残疾人就业公平来说,国家鼓励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的相关政策早已出台。《残疾人就业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然而制度很“丰满”,现实却总是很“骨感”。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接收残疾人,打着糊弄有关部门的算盘在招聘时面试残疾人,却设置层层门槛将他们“合理”地拒之门外。其实,现实中的残疾人士之所以普遍感到没有尊严,并不仅仅体现在身体缺陷和物质生活普遍比较差上,还有保障残疾人就业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原因,只有让残疾人就业和参与社会事务实现完全无障碍,才能真正让残疾人享有健康群体同等尊严。
破解残疾人就业的困境,首先应继续加强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法律的落实,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通过经济、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引导更多企业提供相关岗位,真正让企业觉得他们不是“包袱”。其次,要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根据不同类型的残疾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提高适龄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大力发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激发残疾人的劳动潜能,完全可以根据残疾人自身的特点,为他们安排适合的岗位。最后,要继续加强和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搭建信息化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提供无障碍的、个性化的服务。
我们有理由坚信,为残疾人提供公平就业的机会,不仅能为他们提供一份收入,进一步改善生活条件,还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自身的价值,增强对生活的自信心,找到幸福感和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