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打汛期长江非法采砂
无证采砂适用“非法采矿罪”
本报讯(记者 惠玉兰)记者昨日从市水利局获悉,目前,市水利局组织沿江三市水利局联合长航公安、海事等单位,对长江苏州段非法采砂进行了统一巡查打击,确保安全度汛。
为贯彻落实省厅“2017—护江行动”通知精神,抓好汛期我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6月16日8:30,市水利局组织沿江三市水利局联合长航公安、海事等单位,对长江苏州段非法采砂进行了统一巡查打击,重点对双山沙北汊、狼山沙、铁黄沙、苏沪交界等敏感水域进行了巡查打击。此次统一打击
行动共出动执法舰艇3条,各类执法人员36人。
市水利局分三组12人赴沿江三市组织指导参与统
一打击行动。
根据有关法规,具有“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和“依据相关规定应当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既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又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形之一,可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