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礼让的界定尴尬如何解?
□杨仲
把笼统的交通规则,细化成明确而且简单明了的交通细则,这样的配套解读和知识普及非常有必要。
“明明我已经停车,为什么交警还以‘遇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为由处罚?”被罚款50元、扣3分,拿着处罚单,胡女士有些“不服”。
一些路口率先装起了抓拍系统,一些人流、车流较为集中的区域现场会设流动执法仪,可以说,对斑马线不礼让的交通陋习治理开始动了真格。这种较真起到的震慑效果立竿见影,斑马线礼让也逐渐在入脑入心。
如今,斑马线礼让正在变成更多人的自觉行动,不过,胡女士的“不服”也确实反映了现实中不少人的困惑:怎样的行为被界定为礼让?怎样的行为被界定为不礼让?我们自己认为的已礼让与执法中认定的已礼让有没有出入、有多少出入?法律条文毕竟笼统,斑马线车让人,这只是宗旨,那具体到如何礼让,每个斑马线每一刻的路况都有不同,随着行人在斑马线上及位置的变动,对不同车道上的汽车是否礼让的界定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目前看来,行人和司机,有时候还不能达成默契。司机有时候很尴尬:减速或停下来礼让,行人观望半天不走,或者斑马线上三三两两的,也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走才不算违规?带着胡女士的疑问,记者找到交警相关负责人详细解析了四个情形下如何不扣分。把斑马线上行人具体的位置标出来,简单明了地指出这种时候各条车道分别应该怎样过斑马线,把笼统的交通规则,细化成明确而且简单明了的交通细则,这样的配套解读和知识普及非常有必要。
任何一项制度是否有效,最后还是要看执行。现在,斑马线礼让的共识有了,如果有关部门再辅之以更贴实际更贴需求的细化操作指导或说明,减少像胡女士这样的操作误伤,执法中的矛盾会再少一些,斑马线礼让执行的效果也会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