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为“群”买单,治的就是任性
□奉超
“谁建群谁负责”,说到底管的就是“任性”,只有束牢这种“任性”, 令其无从生长,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才能真正成为网络发声的主流。
近日,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听到消息的第一反应,笔者下意识地点开了朋友圈,群里没谁乱发瞎聊的吧”,顺“手从文字、图片到视频、表情一圈划拉,问“题信息”没挖到什么,手机垃圾倒是清出一大筐。
“谁建群谁负责”,言下之意,群主是第“一责任人,对群负有法定监管义务”;言外之意,真没啥事,群别瞎建”。而除了“群主要“为群组不当言行买单”,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还让我们读出些啥呢?
首先,群言不能无“首”。
上网建群可以说是分分钟的事,找个由头、起个名号,拉上两三个人,一个群就建成了。正因为是如此的“信手拈来”,QQ 群、微信群、微博群、贴吧群、交友群,只见发起者、少有当家人的现象比比皆是,人人建群、建完就闪更是见惯不怪。圈个话题、你评我说的网络空间,渐渐成了想说啥说啥、怎么说都没啥的法外“秀场”。有群无“首”的现实尴尬,滋长了群言“无忌”,纵容了群聊“无度”,一些网群甚至直接沦为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信息的播发地和造势场。新规提出“分级分类管理”,就是要明确平台、群主作为群首的职责立场,强调互联网群组作为公共平台的主体性,一方面,群组建立者的建群资质要接受分级审核,另一方面,注册信息必须理顺管细,严格入群管理,以身份的分类型、差异化认证,保障群“首”的真实存在。
其次,群组必有“群律”。
十条新消息,九条是群聊。吃饭群、考试群、自驾群、健体群……一个个生活“群”,就像一个个定向朋友圈无处不在。群友趣味相投,平起平坐,自然无需多礼。规矩不多,却非无拘无束;群聊尽兴,绝非口无遮拦、不讲底线。新规“设定群组成员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参加群数上限”,“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建立信用等级”,“将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纳入黑名单管理”,就是要订立这样的规矩:微信群、微博群、QQ群、贴吧群都是公共场所,每一个参与者都要恪守分寸、谨言慎行。
最后,群失言”责之到人。“
群言失当,再无“法不责众”一说——建立“三级”追责机制是此项新规的核心所在。对于平台方违法违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监管“失察”;对于群组违法违规,平台方将依约实施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而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将被直接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言失必惩且责罚到人,是网络法则的自然行使,也是公共平台发声生态的自我纯净,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最大尊重。
“谁建群谁负责”,说到底管的就是“任性”——一种自私自大、目无法纪、寡廉鲜耻、私欲泛滥的极端个人主义。只有束牢这种“任性”,令其无从生长,更多的网络好声音、好故事才能有得说、说得响、说得久,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才能真正成为网络发声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