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5日苏州“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简称“331”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力整治“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声势大、措施实、效果好,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根据市委市政府最新部署,“331”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331”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已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可以用数字1到10 ,数说“331”。
“1” ——实现一个目标。
行动至今,我市实现“331”整治范围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火灾事故)“零发生”,持续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2”——明确两类标准。
制定出台“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两类隐患安全整治的全市通用标准和规范操作流程,为各地开展标准化整改验收提供依据和指导。
“3”——制定“三张”清单。
制定实施“331”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三张清单”,作为日常工作的行动指南,推动形成任务引领、履职遵循、追责保障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全链条工作闭环。
“4”——形成“四动”工作格局。
构建起覆盖市、区(市)、镇(街道)三级的组织领导体系、专班运行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形成了党政发动、专班推动、条块联动、全民互动的“四动”工作格局,通过多元融合、齐抓共管,触及并解决了一些危害公共安全、曾经久治不决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其中,常熟市大手笔大兵团系统化治理、姑苏区茶花村婚纱城关停并转、吴中区青山溪语小区390余户群租房集中整治到位等工作成为“331”专项行动的标志性成果。
“5”——开展“五路”常态督查。
市“331”专班成立五个督查组,围绕组织推进、排查整治、宣传发动等重点环节对全市10个板块开展常态督查、跟踪问效,推动整改隐患1500余处、解决问题620余个。
“6”——执行电动自行车整治“六个决不允许”。
在电动自行车整治中,严格执行:①决不允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②决不允许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③决不允许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④决不允许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⑤决不允许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⑥决不允许物业管理单位放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要求。
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22.3万余处,处罚相关责任单位(人员)1955家(人);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46家,检查各类销售、维修、改装经营主体4849家,取缔无照经营单位188家,取缔非法拼装、改装点15家;共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2万余个、可停放43万余辆。
“7”——做到出租房(群租房)“七个严禁”。
在出租房(群租房)整治中,坚决做到:①严禁出租人转租人放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②严禁违法建筑和非居住场所出租居住,③严禁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装修分隔及违法群租,④严禁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⑤严禁出租房卧室内使用明火,⑥严禁出租房屋擅自安装门窗障碍物,⑦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等要求。
截至目前,累计责令停用或查封群租房4.1万家、搬离违规居住人员16.4万余人, 增设灭火器29.6万余具、烟感报警器20.7万余个。
“8”——落实“三合一”整治“八个一律”。
在“三合一”场所整治中,全面落实:①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一律用实体墙分隔,②居住房屋一律不得违法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③违法建筑、违法搭建、门窗铁栅栏一律拆除,④住宿区域一律不得违法群租,⑤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律不得占用、堵塞,⑦住宿场所一律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⑧住宿场所一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等要求。
截至目前,累计停产停业“三合一”场所近1.4万家,拆除隔离隔断、铁栅栏、违法建筑等890余万平方米。
“三合一”整治“八个一律”、出租房(群租房)整治“七个严禁”、电动自行车整治“六个决不允许”共同构成“331”专项行动“876”具体任务。
“9”——赢得九成群众支持。
坚持宣传发动与排查整治同频共振,向全市机关党员发出“331”专项行动倡议书,市级媒体日均刊播专项行动新闻报道20余条,全市累计发送安全提示401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近531.8万份,悬挂宣传横幅6.7万余条,设置宣传专栏和展板4.3万余处,使用宣传大屏2.7万余个,营造了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市统计局两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331”专项行动的群众支持率均超92%。
“10”——整治十处挂牌督办火灾隐患。
对全市10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经过周密组织部署、立项序时推进、聚力攻坚克难、全程跟踪问效,10处重大火灾隐患均已得到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