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日),记者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降尘量三项指标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实现“三达标”,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茅。
截至去年12月31日,苏州市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7.8%,降尘量为2.6吨/月•平方公里,均达到了省下达苏州市PM2.5浓度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4.4%、降尘量5吨/月•平方公里的年度考核目标。
“苏州并非沿海地区,不是一个‘大气环境得天独厚’的城市,而且工业体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能够保持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实现‘三达标’,得益于多部门齐心协力,协同推进大气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围绕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去年苏州市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系统推进治气措施落地生根。
市大气办、市污防攻坚办、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每日会商,研究治污良策。同时,在全国首次试点采用高质量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定位大气污染区域范围,结合雷达扫描、走航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污染区域进行针对性细致排查、科学甄别,找准污染来源,实施精准打击。
市污防攻坚办组成5个日巡夜查组,加强涉气问题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向相关地区印发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单122份。市生态环境局加大涉气问题查处力度,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市公安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机动车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联合路抽检行动,严控高污染机动车排放。高污染柴油货车联合路抽检共计64次,检查柴油货车1376辆,其中,超标305辆,处罚50辆,暂扣车辆通行证102张,超标检出率由原来最高55%下降至不到10%。路面拦截检查并劝阻渣土等工程运输车6235辆,实施交通违法处罚968辆。住建部门严格执行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惩。城管部门持续加大道路清洁洒水、雾炮、冲洗力度,提升道路抑尘水平。商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劣质油品销售使用违法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气象部门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取得了很好的减霾成效。
落实治气工程项目是推进大气环境治理的根本保障。2019年,全市完成电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整治、非电行业提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码头堆场整治等711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通过提标改造、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持续推进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整治。全市共整治淘汰157台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17台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治理项目365项。建成94个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点。
此外,2019年苏州市在压实各级治气责任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实效。实施《苏州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办法(试行)》,每两周在主流媒体定期通报全市94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建立国省控、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站点“点位长”制度,组织抓好辖区污染源排查整治,压实了属地治气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州市大气环境正处在艰难突围的“瓶颈期”,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实属不易。当前,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工业窑炉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打击劣质油品等方面,还有挖潜和提升的空间。2020年,将依托市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战略合作的技术支撑,驰而不息深度发力,攻坚克难精准治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再上台阶,让苏州环境更宜居。(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