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接到报警称,辖区某路口西侧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辆车侧翻在路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红色的轿车侧翻在路边,另外两辆车则是车头和车尾撞到了一起。
民警立即询问红色轿车驾驶人陈某身体是否受伤及当时事故发生的情况。陈某称当时驾驶车辆时,看到前方车辆都在等待信号灯放行,陈某就想变道行驶到最北侧的车道内,结果没有把握好车辆之间的距离,发生了碰撞,车辆一下子失去重心,侧翻在路上。由于红色轿车撞到了前方橙色轿车,导致橙色轿车又与白色车辆发生碰撞。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红车驾驶人陈某驾驶车辆操控不当,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陈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苏报融媒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何雨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