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王宝龙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王宝龙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抵边补助、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及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不得为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办理新宅基地及申报新建住房。
(五)对王宝龙所在的桥头乡簿竹箐村委会,取消今年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取消今年各项评选资格。
(六)对王宝龙的银行账户、网银,一律冻结,手机通讯、宽带网络等业务一律关停。
(七)限制王宝龙乘坐动车、飞机和住高档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暂停王宝龙及其直系亲属办理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八)没收王宝龙涉案财物,扣押其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