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彭化成)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本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1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苏州,围绕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委员谢志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东参加活动。
在苏州,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怡养老年公寓项目、苏州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和32号街坊保护更新项目。在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结合各自职能分别作了补充发言。参加执法检查的省人大代表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管理监督的有力举措,有利于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经济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要持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良好运行保障。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增强企业活力为重点,引育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队伍,为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要鼓励科技创新,支持前瞻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国家修改和完善法律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