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汾湖发生一起单车逃逸事故,肇事者离开现场后再度返回,在一旁“看热闹”时被交警发现,现场查获。
8月28日晚上九点多,汾湖中队值班交警接到汾湖派出所通知,在海南路北京路路口发生了一起单车事故,现场没有发现驾驶人,向目击者询问后得知驾驶人已离开,需要交警处理。
交警随后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在取证过程中,发现有一名黑衣男子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地行驶到事故地点附近,然后站在一旁“看热闹”,交警想上前询问时,该男子却马上转过身骑上电动车离去。察觉到事有蹊跷,交警立刻开警车将该男子拦下,询问后该男子承认了自己就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者。
交警询问后得知,肇事者魏某晚上与朋友一起在芦莘大道一家饭店吃饭,期间喝了啤酒和白酒,散伙后他因为心情不好开车兜风,到海南路北京路路口时撞到了路边施工的临时护栏。事故发生后魏某自行离开了现场,返回现场想拿手机时发现交警已经在现场处理了,他在一旁 “看热闹”时,被交警逮个正着。
事后,交警调取事故地点附近监控,还原了魏某肇事逃逸又返回的全过程,哭笑不得地发现,一开始派出所民警询问的“目击者”就是肇事者本人。经酒精呼气测试,魏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13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交警又将其带去抽血检验,得到的结果为血液内乙醇含量167mg/100ml。此外,交警还发现魏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警方提示:酒后驾驶影响驾驶员正常操作和判断,极易发生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