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芝)新年、春节即将来临,如何正确选购、燃放和存储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天,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烟花爆竹消费提醒。
烟花爆竹历史悠久,广泛用于喜庆、祭祀、娱乐等活动。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中,将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按照药量及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是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2024年下半年,苏州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了流通领域销售的烟花爆竹监督抽查行动,共计抽查烟花爆竹20批次,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10%,所有不合格产品均已依法处理。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药量和药种。其中,药量超标,会导致声响较大,产生噪声污染,同时也增大对人的伤害概率;药种不合格一般是因为使用氯酸盐,该物质分解温度低,敏感度高,尤其是与硫磺或有机物混合后,稍经摩擦或撞击,就易着火起爆,极易造成大规模爆炸、燃烧等安全事故。
选购时,消费者要认准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不法商贩处购买;也不要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上网购。消费者要看产品的消费类别,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若标示为“专业燃放类”产品,需要专业燃放人员才能燃放。购买时还要查看外观,购买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无浮药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警示语和燃放说明,还要注意查看点火引火线是否使用了绿色安全引线。
燃放前,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内容。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同时,消费者要关注禁放区,如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地禁止燃放。另外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排污设施,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有严重视力或行动障碍的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在家长监护下谨慎燃放烟花爆竹。点燃引火线后,应迅速撤离到安全位置;不要靠近未被点燃或中途熄灭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进行二次点火。
需要提醒的是,家庭尽量不要存储烟花爆竹,如需短期存储,应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大量存储。
广大市民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切勿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在购买相关产品时参照提示、仔细辨别。如遇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