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大秋 通讯员 一飞)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随着2025年的到来,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全面展开,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在3月底前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据介绍,本次汇算清缴主要面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这些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均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申报表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其中,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申报表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需认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