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7月6日—12日,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地教育部门查处了一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场所,现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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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昆山市教育局、花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花桥社会事业局对花桥镇绿地大道1325号某文化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下一步,花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该机构进行行政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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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基层工作人员,对临湖路899号某机构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退费,要求机构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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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苏州市教育局、姑苏区教体文旅委执法人员对姑苏区虎丘街道留园路9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且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清除黑板、自编教材等教具,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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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吴江区教育局会同江陵街道办事处社治办、江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对江陵街道中山北路迎春华府某室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取费用,清除课桌椅、白板等教具。
7月11日,吴江区松陵街道社治办、松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对松陵街道冬梅街188号凯旋门小区某室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无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取费用,清除现场课桌椅、白板等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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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相城区教育局会同区数据局、北河泾街道社会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对北河泾街道辖区内3家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0余个,均按规定要求限时整改。检查组还要求各机构要认真落实“六化”工作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机构内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加强对员工和学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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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金鸡湖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九华路88号12幢某培训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取费用,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托管业务。
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地对前期查处的一批违规场所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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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7月1日—5日,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地教育部门查处了一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无证场所,现予以通报。
7月3日
苏州市教育局、吴江区教育局、汾湖高新区城管局对吴江区汾湖开发区北厍育才路511号某室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清除现场。
常熟市教育局会同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对凤凰城某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清除现场与学科类培训相关的物品,退还所收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会同唯亭街道办事处、唯亭派出所对金色湖滨19幢某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收费用。
7月4日
相城区教育局会同泰元社区工作人员对相城区东原阅境6栋某场所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场所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当事人签署承诺书。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科技城教育文体局对科技城星悦里公寓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核查,该机构不具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资质。现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须按照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月5日
太仓市“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教育、市监、科技、文体广旅、消防救援部门,对镜湖点金广场、南洋广场、五洋广场等重点商务楼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扫街式”巡查检查,严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累计发现机构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门关闭等安全隐患问题11处,均现场立行立改;发现2家机构收费未公示,1家机构收费公示存在“超限”情况,均要求限时改正;现场清理违规培训广告3处;未发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