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免罚轻罚”优化苏州法治化营商环境,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又推新举措。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5.0版清单指导意见》,明确了129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这份清单是在2023年“免罚轻罚”4.0版清单基础上,结合基层执法需求、借鉴先进经验进行的一次动态升级,进一步健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包容审慎执法机制。
与之前一版相比,5.0版《指导意见》强化执法规范指引,其中对适用依据、法律概念进一步明确,增强清单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参照公安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标准,5.0版《指导意见》从类型限定、时效要求等方面对“初次违法”的认定条件进行细化,在程序规范上作进一步优化,在适用条件上对违法商品数量与违法商品货值作出更多选择性安排,在裁量标准上赋予更多尺度空间,从而为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有力指引。
明确案件综合裁量,清单更增柔和性,是5.0版《指导意见》的特点之一。针对个案在适用与不适用清单时可能导致处罚畸轻或畸重的情形,清单强调要注重“免罚轻罚”与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等制度的有机衔接,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的执法原则,树立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执法理念,推动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5.0版《指导意见》立足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实践,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对清单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作了进一步修订。清单中针对“拍黄瓜”等凉菜制售,拆零销售医疗器械,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瑕疵、企业名称不规范、备案不及时,无证经营有传统饮食习惯的中药材、水效标识不规范、产品包装或标签标识不规范、未经许可从事特定类型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加收电价不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裁量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贴合监管执法的现实需求和民生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2020年以来,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包容审慎执法制度,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系统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25411件,案件数及减免处罚金额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近三分之一,力度全省最大,实实在在为经营主体“减负”。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拓展创新包容审慎执法举措,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提升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的意识,充分彰显市监执法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