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应成一种生活习惯
□苏报评论员金根
安全生产既需要好制度,也需要好措施,更需要在全社会深入人心,让“安全第一”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安全生产警钟声声、鼓点阵阵。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的组合拳频频出击。
可以这么说,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方面,今年以来苏州的组织力度、行动力度、宣传力度都达到了空前的强度。但是,不可否认一些风险隐患依然还存在,需要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尤其提醒我们:安全生产既需要好制度,也需要好措施,更需要在全社会深入人心,让“安全第一”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在安全生产领域,有两个著名的原理:海恩法则和墨菲定理。海恩法则是指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说明,事故的发生是有迹可查的,经过大大小小的隐患逐步积累,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发展成为骇人听闻的大事故。而墨菲定理则认为,只要存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不管其可能性多么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
这两个原理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应当以预防为主,特别是要注意那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征兆和苗头。因此,围绕安全生产而展开的各个环节和链条,都必须围绕细节出发,尽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堵住安全事故发生的漏洞。
苏州不断深入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就是旨在从事故的隐患入眼、
着手,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个别意外事故仍有出现,这说明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还需要不断深化,织细织密。要坚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督导和考核,形成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共治局面。
“高楼遇火灾,怎么躲过烟气?”近年来,针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不少新闻媒体也及时发力,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逃生技能等等,这对于安全生产大局十分有利,也有助于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同时,在苏州基层,安全生产方面也有不少好制度、好做法,值得进一步推广和加强。譬如,目前已覆盖到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只要应急预案做到位,那么在事故发生时,就能派上大用场,报警、疏散和扑救同时进行,就能争取到宝贵的时间,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事故是能够预防的,关键在于,要让“安全第一”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生活习惯。